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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姚安縣5個縣級專項應急預案的通知
        來源: 姚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訪問量:6472 | 發布時間: 2023/1/5 15:42:42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姚安縣5個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已經十八屆縣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5個縣級專項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相對應的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姚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姚安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與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全縣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云南省氣象條例》《云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云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楚雄州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姚安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范圍內暴雨(雪)、寒潮、干旱、高溫、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山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堅持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建立協調配合和資源共享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強化軍地協同、社會聯動。充分依靠和發揮駐姚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在應對氣象災害中的作用,在緊急情況下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完成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的預警和應急響應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縣人民政府成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氣象局局長擔任,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氣象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局長擔任??h應急局、縣發展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姚安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草局、縣水務局、縣廣播電視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煙草公司、姚安供電局、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2.2  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縣氣象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決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鄉鎮和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防御和救助工作。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揮和指令;具體協調處理應對氣象災害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專家組研究會商,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并進行影響評估,為指揮部提供適時的決策依據;負責災情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及時制作、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有關防御指南;開展氣象災害綜合分析和評估,為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實施增雨、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縣應急局:負責災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加強對水電、礦山、尾礦壩等重要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督;負責協調指導各鄉鎮開展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災后困難群眾生活救助、災情核查上報和救災物資的統一調配。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根據災情需要,協調駐軍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制定應急搶險項目建設規劃,爭取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資金;協調救援所需的成品油、電力等物資,調控搶險救災重要物資和災區生活必需品價格。

        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負責協調救援物資的生產和調運;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氣象災害信息的發布,負責人工增雨防雹和氣象災害應急的無線電保障;保障災區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配合縣發展改革局等部門做好市場價格穩定工作,整頓市場秩序,確保市場穩定。

        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督促學校進行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根據避險需要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校人員安全。

        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組織公安、消防救援力量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災資金籌集、撥付、管理和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向上級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做好暴雨、干旱等天氣條件下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會同縣氣象局開展地質災害氣象監測預警預報工作。

        州生態環境局姚安分局:負責做好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盡可能控制災害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破壞等影響;指導災區消除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市政設施正常運行;協助編制受災村鎮恢復重建規劃;負責監督和指導有關單位在危險建筑物附近掛出警戒標志并組織警戒。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搶修被毀的道路交通設施,組織做好道路除雪除冰工作;負責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負責協助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公路應急救援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制定和實施農作物和畜牧業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和收集農作物和畜牧業受災情況,組織專家對受災農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恢復工作。

        縣林草局:負責制定和實施林木及林業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林業受災情況,組織專家對受災森林及林業設施進行評估和恢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縣水務局:負責制定和實施水利設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負責組織江河洪水的監測預報和干旱情況的收集、評估;確保供排水設施正常運行,督促指導鄉鎮完成水毀水利工程修復和農村供水設施修復,滿足城鄉群眾生產生活用水需求。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縣廣電局:負責廣播、電視等媒體及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宣傳報道和氣象災害防御、自救互救有關知識的宣傳;做好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旅游系統防御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災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

        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參加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物資等任務,協調地方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

        姚安供電局:負責災區的應急供電和災后電力設施的恢復工作。

        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電信公司:負責及時向公眾傳送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對受損通信設施和線路進行搶修和恢復,保障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

        縣煙草公司:負責協調全縣煙葉生產方面的人工增雨防雹和相關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3  氣象災害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報

        3.1.1  監測預報系統建設

        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報系統建設的投入,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系統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監測網絡,提高對氣象災害及衍生、次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

        3.1.2  災害普查

        氣象部門依托各鄉鎮建立以社區、村委會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3.1.3  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氣象部門提供有關水情、災情、險情等監測信息。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2  預警級別、發布途徑

        3.2.1  氣象災害預警級別

        氣象部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預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4種顏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3.2.2  發布規定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構等。

        3.2.3  發布途徑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有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對發布的Ⅰ級、Ⅱ級氣象災害預警,由有關主管部門協調電視臺、廣播、通信運營商,根據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電視臺、廣播1小時內、通信運營商30分鐘內(全網或分區域)向公眾用戶發送預警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并根據氣象災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和播發設施,并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轉,暢通邊遠地區預警信息發布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3  應急準備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確定緊急避難場所,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4  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級別及啟動

        按氣象災害種類、程度和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分別對應4個氣象災害預警級別。

        氣象災害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經在本縣行政區域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時,指揮部辦公室應迅速組織有關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向指揮部提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建議,由指揮部作出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決定,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的決定。啟動、變更、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啟動、變更、終止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布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

        當氣象災害達到預警標準時,按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的命令,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將預警信息以專報的形式發送到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及受影響鄉鎮按照職責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2  信息報告

        氣象災害發生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職責收集匯總氣象災害發生、發展及造成的損失等災害信息,并按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相關要求上報信息,跟蹤掌握災情動態,續報受災情況。

        4.3  應急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部門有關預案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受影響鄉鎮人民政府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各地區、各部門的需求,提供專門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當氣象災害造成嚴重損失,需進行緊急生活救助,或氣象災害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造成群體性人員傷亡或可能導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重大環境事件,引發城市內澇、生產安全事故,造成涉及農業生產事件等情況時,民政、水務、自然資源、林草、衛健、生態環境、住建、應急和農業農村等部門,按照氣象災害的發生程度和范圍,以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發改、公安、民政、財政、交通運輸以及通信、供電等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做好氣象災害應急防御和保障工作。新聞宣傳、教體、保險監管等部門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協調、配合工作。駐姚部隊、縣消防救援大隊以及民兵預備役、地方群眾搶險隊伍等,要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4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等。

        4.5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群策群防群控隊伍體系;鄰近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自然人、法人、單位和社會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志愿援助服務活動。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6  信息公布和報道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災中或災后的災害評估,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災害救援情況等。

        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報道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發布的信息。

        4.7  應急終止或解除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宣布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h應急指揮機構終止響應須經縣人民政府同意。

        5  恢復與重建

        5.1  制定規劃和組織實施

        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5.2  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措施。災情由縣應急局進行核定并匯總。

        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縣人民政府。

        5.3  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5.4  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積極參加氣象災害事故保險。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交通保障

        通信部門應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通信管理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暢通。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和救助、服務群眾等工作。

        6.2  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需要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的協調和調運工作。

        發改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農業農村、林草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農業、林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防災減災部門應按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

        6.3  技術儲備與隊伍保障

        氣象部門組織有關業務、科研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氣象災害防御應急隊伍建設。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有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氣象災害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工作。

        6.4  資金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縣財政對達到《姚安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等級的災害,根據災情及相關的自然災害救助標準,安排相應救災資金。

        7  預案管理

        7.1  獎勵與責任追究

        縣人民政府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工作中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處理。

        7.2  預案修定和完善

        本預案是縣人民政府指導應對氣象災害的專項預案,預案實施后,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7.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7.4  發布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預案同時廢止。

        8  附則

        8.1  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8.1.1  Ⅰ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出現日雨量超過140毫米以上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2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出現25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

        干旱:7個或7個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3個鄉鎮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或者正在持續。

        霜凍: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已出現最低氣溫降至零下5℃以下的霜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縣處置能力,需要由州人民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8.1.2  Ⅱ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出現日雨量超過130毫米以上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6個或6個以上鄉鎮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24小時2個或2個以上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12℃以上且最低氣溫降至零下1℃以下。

        干旱:6個或6個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2個鄉鎮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或者正在持續。

        霜凍: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已出現最低氣溫降至零下3℃以下的霜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8.1.3  Ⅲ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出現日雨量超過120毫米的降雨,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或4個以上鄉鎮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24小時2個或2個以上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10℃以上且最低氣溫降至零下1℃以下。

        干旱:4個或4個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2個鄉鎮出現氣象干旱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或者正在持續。

        高溫:過去48小時3個或3個以上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40℃及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出現40℃及以上高溫天氣。

        霜凍:過去24小時3個或3個以上鄉鎮已出現最低氣溫降至零下1℃以下的霜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地區的。

        8.1.4  Ⅳ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1個或1個以上鄉鎮出現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20毫米以上的降雨。

        寒潮:預計未來24小時2個或2個以上鄉鎮日平均氣溫將下降8℃以上且大部地區最低氣溫降至零下1℃以下。

        干旱:2個或2個以上鄉鎮達到氣象干旱重旱等級,其中至少1個以上鄉鎮出現氣象特旱等級,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或者正在持續。

        高溫:過去48小時3個或3個以上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溫達37℃及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持續37℃及以上高溫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8.2  各類氣象災害預警分級表

        8.3  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若發生其他造成重大損失的氣象災害或衍生氣象災害,啟動相應氣象災害預警級別。

        8.4  名詞術語

        暴雨:指每小時降雨量16毫米以上或連續12小時降雨量30毫米以上、24小時降雨量50毫米或以上的降雨。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其中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大于等于100毫米小于250毫米的為大暴雨,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大于等于250毫米的為特大暴雨。

        暴雪:降雪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雪,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純降雪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純降雪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或以上的固態降水。

        寒潮:極地或寒帶的冷空氣大規模向中低緯度地區的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高溫: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霜凍: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溫度降到0℃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乃至死亡的氣象災害。


        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專項應急處置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和完善農業生物災害應急反應長效機制,規范重大生物災害應急指揮程序和處理辦法,確保在發生農業生物災害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采取應急控制措施,阻止外來危險性有害生物入侵,防止有害生物災害暴發流行危害,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保護農業生產、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植物檢疫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農藥管理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并按國際植物保護及植物檢疫有關協議、標準、原則進行編制。

        1.3  定義及分類

        本預案農業生物災害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對農業生產造成重大危害和嚴重損失的遷飛性、暴發性害蟲及流行性植物病害等生物災害。目前本縣確定為:草地貪夜蛾、柑橘黃龍病、稻飛虱、螟蟲、蚜蟲、粘蟲、斑潛蠅、稻瘟病、玉米大?。ㄈ~)斑病、花葉病毒病、小麥條銹病、十字花科蔬菜根腫病、蠶豆銹病、農田鼠害、草害等以及其他農作物檢疫性、突發性病蟲害。

        1.4  分級標準

        按照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的危害性質及其災害面積和危害程度,將災害確定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個級別進行應急處置。

        1.4.1   Ⅰ級災害(特大)

        在1個鄉鎮以上發生國家禁止進境一類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或發生在國內有較重危害記錄,在省內未有發生記錄的國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

        重大有害生物在我縣4個以上鄉鎮,30個以上村委會暴發危害,且流行蔓延速度很快,極難控制;

        有害生物發生程度達5級以上,總發生面積占全縣農作物種植面積60%以上;

        災害損失300萬元以上。

        1.4.2  Ⅱ級災害(重大)

        在3個以上鄉鎮范圍發生國家禁止進境二類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危害;

        重大有害生物在我縣3個以上鄉鎮,20個以上村委會暴發危害,且流行蔓延速度很快,比較難控制;

        有害生物發生程度達4級以上,總發生面積占全縣農作物種植面積50%以上;

        災害損失200萬元以上。

        1.4.3  Ⅲ級災害(較重)

        在2個鄉鎮范圍發生我縣境內未發生過的國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危害;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在我縣2個以上鄉鎮,10個以上村委會暴發危害,且流行蔓延速度較快,比較難控制;

        有害生物發生程度達4級以上,總發生面積占全縣農作物種植面積40%以上;

        災害損失100萬元以上。

        1.4.4  Ⅳ級災害(一般)

        在我縣境內已有發生的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危害面積占種植面積15%以下;

        有害生物在我縣1個以上鄉鎮,5個以上村委會暴發危害,且流行蔓延速度快,較難控制;

        有害生物發生程度達4級以上,總發生面積占全縣農作物種植面積20%以上;

        災害損失50萬元以上。

        1.5  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縣內可以預見的國家禁止入境的一類、二類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全國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云南省補充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新發生危險性有害生物等突發性植物疫情,以及草地貪夜蛾、柑橘黃龍病、小麥銹病、稻瘟病、紋枯病、葉斑病、稻飛虱、粘蟲、斑潛蠅、螟蟲、鼠害、草害等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

        1.6  工作原則

        1.6.1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常規監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科學防治與依法管理相結合,社會防治與專業防治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災前預警、災中應急、快速反應、緊急處置、災后恢復生產的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聯動的原則。

        1.6.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h人民政府對農業重大生物災害防控工作負總責,一旦發生重大生物災害,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各鄉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農業生物災害應急處理工作。預案實施以農業農村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配合聯動,社會群防群治”的防治機制。

        1.7  應急預案體系

        1.7.1  姚安縣農業重大生物災害專項應急處置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農業生物災害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1.7.2  農業重大生物災害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農業重大生物災害制定的子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印發,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聯系農業農村工作的副主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指揮長。成員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應急局、縣發展改革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煙草公司、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縣公安局、縣紀委縣監委、縣交通運輸局、縣民政局、縣林草局、縣供銷社、縣衛生健康局、縣融媒體中心及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農村局,并設技術專家組、應急防治組、物資保障組。

        鄉鎮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應急組織機構。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植保植檢機構要做好本轄區農業重大生物災害的監測、預警、控制等相關技術研究工作。

        2.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2.1  指揮部職責

        研究決定全縣農業外來入侵物種災害控制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負責指揮、組織、檢查、督促本行政區域內農業重大生物災害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理和撲滅工作,決定啟動縣級農業重大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負責與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的協調與聯系,負責向上級指揮機構報告災情。

        2.2.2  有關室(組)職責

        2.2.2.1  辦公室職責

        辦公室主任由縣農業農村局分管副局長兼任,縣植保植檢站站長任副主任。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指揮部日常事務管理和辦理應急處置工作的公文,指導農業重大生物災害的控制和撲滅工作;

        ②負責農業重大生物災情調查研究、信息匯總分析報告,制定工作計劃;

        ③負責協調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并傳達指揮部領導關于緊急控制工作指示;

        ④負責組織農業重大生物災害控制和撲滅所需物資儲備;

        ⑤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生物災害控制和撲滅工作的宣傳,提供和通報相關信息,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2.2.2.2  技術專家組職責

        農業重大生物災害處置技術專家組組長由縣農業農村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縣植保植檢站、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縣衛生健康局、縣氣象局等有關單位具備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組成(5人以上)。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災害的調查、評估和分析,提供技術咨詢,提出應對建議和意見;

        ②根據災情監測結果,結合品種布局、氣象條件,預測或確定災情級別;

        ③負責災情封鎖、控制、撲滅等實施方案的制訂;

        ④為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2.2.2.3  應急防治組職責

        農業重大生物災害處置應急防治組組長由縣農業農村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縣植保植檢站站長任副組長,9個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為成員。主要職責是:

        ①按照農業農村部頒布的農作物病蟲害調查規范定時定點對本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進行系統監測和大面積普查;

        ②對疫區調入我縣的種子、種苗等繁殖材料和農產品、農產品包裝材料進行復檢;

        ③定期報告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系統監測、宏觀調查情況;

        ④對外來危險性有害生物的銷毀、撲滅;

        ⑤對將造成危害的遷飛性有害生物進行控制;

        ⑥對將流行爆發的常規病蟲草鼠害進行預防。

        2.2.2.4  物資保障組職責

        由縣財政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縣發改、農業、民政、供銷等部門領導為成員。主要職責是:組織落實農業重大生物災害預防、控制、撲滅的資金;審核防災物資儲備方案;協調、監管防災物資的供應、發放、儲備及資金使用;負責應急撲滅設備設施建設。

        2.2.3  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和組織實施應急預案。建立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災害處置緊急防災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藥劑(品)、器械、防護用品;建立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災害處置應急防治組,培訓相關人員;負責災情監測,對災情作出全面分析評估,制定災情控制和撲滅技術方案;制定災區處理方案,提出封鎖建議并參與組織實施,抓好市場檢疫、調運檢疫和產地檢疫;對封鎖、銷毀、緊急防治等所需費用及補貼做出評估,并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監督、指導災區種苗、植株的銷毀;對保護區內農產品的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檢測、檢疫、監督管理;負責災情防治工作的宣傳、培訓;監督管理轄區內的農藥經營市場,負責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云南省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縣林草局: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撲滅、封鎖、防治;對災情進行評估,制定災情控制方案和宣傳培訓。

        縣煙草公司:負責煙草危險性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撲滅、封鎖、防治;對災情進行評估,制定災情控制方案和宣傳培訓。

        縣財政局:將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預警控制體系建設和災害預測、控制撲滅、救災物資、應急專業隊組建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負責制定對災情防治的補助政策,并及時籌措撥付所需的防治、檢疫、檢測、銷毀等資金;加強防災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國家各項補助政策落到實處。

        縣應急局:負責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監督工作,加強有害生物防治基礎設施建設;制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有關物資保障方案及相關政策措施,并指導和監督實施。

        縣民政局:負責災區受災群眾缺糧情況的摸底排查及安撫救濟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農藥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質量管理,查處農藥經營市場上各種違反工商管理法規的案件,保障防災用藥安全。

        縣公安局:負責查處妨礙農業、市監等部門行政執法的案件;協助做好災情撲滅工作,做好災區安全保衛和治安管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協助植保植檢機構開展檢疫活動;監督各運輸單位和個人按照《植物檢疫條例》的有關規定承運農產品;對應施檢疫的植物及植物產品,一律憑植物檢疫證書承運、收寄,具體辦法按農業農村部等六部委《關于國內郵寄、托運植物和植物產品實施檢疫的聯合通知》執行;救災物資運送。

        縣紀委縣監委:監督本預案實施過程中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履行職責的情況,落實農業生物防治工作行政責任追究制度,查處有關單位和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監測和應急防治農業重大生物災害的氣象信息。

        縣供銷合作社:配合農業部門做好農藥、藥械等生產資料的市場供應及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做好鼠傳病害的患病人群感染動態監測,嚴防鼠傳病害在人群發生、傳播以及災區公共衛生防疫及突發事故傷員救治工作。

        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負責做好生物災害控制科學技術研究方面的立項工作。

        縣融媒體中心:發布、宣傳農業生物災害控制工作及普及有關知識;保障應急控制通信順暢。

        2.3  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農業重大生物災害時,根據預警級別及時啟動該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嚴格執行疫情的監測、預警、報告、決策、處理制度。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發動相關部門密切配合與協作,落實好各項應急措施,統一聯防聯動,切實做好對農業重大生物災害控制以及保護區的保護工作。

        3  監測與預警

        3.1  數據采集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的數據采集,主要依靠縣植保植檢站病蟲害測報人員和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植保人員調查和發現異常情況的報告,其次是縣級植保植檢站組織的普查、專題調查等,再次是群眾報告。

        3.2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預測預報

        對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趨勢實行分級預測預報制度??h級以上植保植檢站是核實、鑒定、預測和預報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發生趨勢的責任單位。

        縣級植保植檢站是采集和接收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數據的第一機構,在核實鑒定后,按照發布警報和定期、不定期的報告制度,及時向縣農業農村局報告本轄區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的發生趨勢,并在規定時限內將數據上報到州級植保植檢站,同時要對數據進行分析并發布本轄區內植物重大有害生物發生趨勢預報。

        4  應急處置

        4.1  災情報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撲滅”的原則,建立植物有害生物災情監測系統,各鄉鎮根據農作物布局設立若干有害生物監測點。應用相關的調查方法和程序,采取“拉網式”普查和定點監測相結合的方法,實行7天報告制和零報告制。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農作物突發性、傳播蔓延快、危害程度大的疑似有害生物,應及時向縣植保植檢站報告??h植保植檢站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現場核實,疑似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應在2小時內逐級上報州植保植檢站,并按規定送樣,經確認后,立即報縣農業農村局和縣人民政府。

        報告內容: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損失情況、危害程度以及發展趨勢和已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4.2  災害的確認

        發生重大有害生物災害后,縣級植保植檢站技術人員及技術專家組到現場采集樣本,調查災情,并按以下原則診斷、確認災情:

        4.2.1  災情的確認應當根據有害生物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危害癥狀、發生特點以及實驗室鑒定、檢驗,做出綜合判定。

        4.2.2  對癥狀特征明顯,其遺傳背景清楚的,已發生過的有害生物,可由技術專家組進行現場診斷,現場無法確診的,進行室內診斷,診斷結果經植保植檢機構確認后作為災情緊急處理的依據。

        4.2.3  災情屬于農田鼠害的,應將鼠情及危害情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部門;對疑為人、鼠之間感染的,由農業和衛生部門共同組織專家按規定程序進行診斷和確認。

        4.2.4  轄區內新發生的、已消滅的有害生物以及難以確認的有害生物由上一級植保植檢機構負責確認。

        4.2.5  Ⅲ—Ⅳ級災情由縣級植保植檢機構及其技術專家組確認;Ⅱ級災情由州級植保植檢機構及其技術專家組協助共同確認;特別重大的I級災情報省級植保植檢機構及其技術專家組協助縣、鄉鎮共同確認。

        4.2.6  對國內從未發生過的疑難有害生物,報省級植保植檢機構確認。

        4.3  災害的發布

        4.3.1  縣級以上植保植檢站對主要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發生趨勢做出預報,及時分送同級指揮部的專家組成員,專家組成員要認真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災害等級。

        對于可能屬于Ⅰ級災害的,由縣指揮部報州指揮機構確認并報州人民政府批準發布預警;Ⅱ—Ⅳ級災害經縣指揮部確認并報告縣應急委批準發布預警。

        4.3.2  災情的發布以縣人民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的統計數據為準。重特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災情對外發布,經有關部門核實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縣應急委發布。

        4.4  緊急預防措施

        4.4.1  局部區域發生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應根據《植物檢疫條例》規定的疫區,劃定、封鎖、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出,未發生的區域應劃為保護區,防止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入。

        4.4.2  發生檢疫性有害生物的地區,植保植檢機構派人參加當地的道路聯合檢查站實施植物檢疫執法;發生特大疫情時,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植物檢疫檢查站,開展植物檢疫工作。

        4.4.3  對應施行檢疫的植物及植物產品,一律憑植物檢疫證書承運、收寄,具體操作辦法按農業部等六部委《關于國內郵寄、托運植物和植物產品實施檢疫的聯合通知》執行。

        4.4.4  農藥監督管理、檢測部門要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切實履行對救災藥劑的把關、檢測。

        4.4.5  處理記錄。一是調查確認災情發生區內農作物種類、品種名稱、來源、災害面積;二是調查確認受災農作物危害率、危害程度和危害損失;三是核實控制、撲滅災情所需物資、人力、經費等到位情況,制定系統計劃。

        4.5  災害應急響應

        4.5.1  Ⅰ級響應(特大)

        根據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確認,報告縣人民政府發出農業生物災害I級預警,縣指揮部立即請示縣應急委,聽取災情匯報,啟動《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專項應急處置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指揮部的要求,依據縣級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立即抽調人員奔赴災區,開展救災工作;同時,縣指揮部向縣級指揮機構報告災害情況,請求處置援助,并向相鄰有關縣市通報災害情況。

        4.5.2  Ⅱ級響應(重大)

        根據鄉鎮人民政府報告及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確認,并報告縣人民政府發出農業災害Ⅱ級預警,縣指揮部啟動《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專項應急預案》,研究部署救災工作,確定向災區派出工作組,查災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指揮部的要求,立即抽調人員奔赴災區,盡快開展救災工作;向相鄰有關縣市通報災害情況。并做好啟動預案I級響應準備。

        4.5.3  Ⅲ級響應(較重)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確認并報縣人民政府發出農業生物災害Ⅲ級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Ⅲ級響應。在應急預案Ⅲ級響應啟動時,縣人民政府立即組織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相關部門開展農業生物災害控制或撲滅工作,并上報縣人民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迅速組織對農業生物災害進行全面調查評估,劃定災害區域,制定農業生物災害控制或撲滅工作方案,組織農業行政及技術人員采取控制或撲滅措施;縣級其他相關部門配合做好農業生物災害控制或撲滅工作,并做好啟動預案Ⅱ級響應準備??h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災害控制工作的督促指導,并組織調查災害發生情況,同時向相鄰縣市通報災害情況。

        4.5.4  Ⅳ級響應(一般)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確認并發出病蟲災害Ⅳ級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Ⅳ級響應;縣農業農村局要迅速組織對農業生物災害進行全面調查評估,制定控制或撲滅工作方案,組織農業行政及技術人員采取控制或撲滅措施,并將災害發生和控制結果上報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向相鄰縣市通報災害情況,做好啟動Ⅲ級預案響應準備。

        4.6  應急響應程序

        4.6.1  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行動:縣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在接到Ⅱ級災害預警報告(或通報)后,應迅速決定是否啟動縣級應急預案??h級預案啟動后,其指揮部要依照本級應急預案,指導災害發生地鄉鎮級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要將災情通報毗鄰和可能涉及災情的鄉鎮人民政府。接到通報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密切監測農作物有害生物傳播動向。當災情達到或可能達到I級災害預警標準時,縣級指揮部要立即報告州人民政府,請求援助。

        4.6.1.1  啟動本預案時,縣級指揮部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召開縣級指揮部全體成員會議,研究部署應急工作;

        ②縣級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災害發生地鄉鎮指揮部,按照應急工作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③從縣級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辦公室和專家組抽調人員,組成災害現場工作組,指導、督查災害處置工作;

        ④將應急工作部署情況上報縣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及州農業農村局;

        ⑤向毗鄰和可能涉及災害的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有關情況,接到通報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密切監測農作物有害生物傳播動向。

        4.6.1.2  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接到縣級指揮部通知后,其鄉鎮指揮部要立即采取以下相應措施:

        ①迅速通知各成員單位和災害發生地村委會,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②抽調相關成員單位的負責人和專業人員,配合縣級工作組到達現場,迅速組織調查核實災情發生地點和范圍,并全程跟蹤監測災情。分析發生趨勢,組織制定和實施應急操作規程。

        ③指定技術負責人,對應急處置現場實施全程技術指導和監督。

        ④負責輿論宣傳工作,爭取群眾理解、支持和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⑤負責受農作物有害生物致病的病人和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中毒或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⑥負責由于應急處置工作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

        ⑦負責災區受災群眾生產自救的組織工作。

        4.6.2  鄉鎮級人民政府應急行動:鄉鎮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在接到Ⅳ級災害預警報告(或通報)后,應迅速決定是否啟動鄉鎮級應急預案。鄉鎮級預案啟動后,其指揮部要依照本級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同時要將災情通報毗鄰和可能涉及災情的鄉鎮人民政府,接到通報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密切監測農作物重大有害生物擴散動向。

        4.7  應急通信

        4.7.1  本預案啟動后,縣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的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要保持24小時暢通。

        4.7.2  本預案啟動后,縣、鄉鎮兩級指揮部辦公室均要明確并公布值班人員姓名、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實行24小時值班。

        4.8  新聞報道

        農業生物災害大多數屬國家機密或秘密,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對農業生物災害的報道,必須在遵守國家保密法的前提下,首先征得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允許,信息來源必須是通過正常渠道獲得。新聞媒體在報道過程中,應該本著保密和宣傳教育的原則,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避免給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

        4.9  應急結束

        本預案啟動后,縣級指揮部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效果和災情發展變化情況進行全程跟蹤評估,及時向縣級指揮部和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提交應急效果評估報告,提出繼續實施、終結實施或轉為非應急防治的意見。

        災情發生區應急結束后,應繼續對該區域進行災情監測,1年后如未發現新的災情,根據專家組的意見,經縣級指揮部與災害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會商后,由縣指揮部決定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后,各鄉鎮要建立災情定期匯報制度,每年定期匯報2—3次。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本預案實施結束后,縣指揮部指導災害發生地組織災后生產,重點組織實施專家組后期評估提出的改進措施和對引起災害的有害生物進行監測。

        5.2  后期評估、總結

        本預案實施結束后,縣級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災害發生地鄉鎮指揮部,及時組織專家組和有關人員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分析災害發生原因和應當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并向縣指揮部報告。根據縣指揮部辦公室的報告,縣指揮部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州指揮機構報送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報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在本預案啟動時,相關通訊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確保指揮部辦公室與各成員單位之間、上級和下級部門之間、指揮部辦公室與災害應急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

        6.2  經費保障

        處置農業生物災害所需的財政經費,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籌措,其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由基本建設投資渠道解決。資金來源:一是各級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專項預備資金,用于當年預算執行過程中的農業重大生物災害以及難以預料的特殊開支。二是上級撥款。災情發生后,實施應急防治的地區,各地應按照受災面積給予農戶適當補貼,統防統治費用由縣、鄉人民政府解決,同時及時向省、州提出申請,爭取上級支持。

        6.3  物資保障

        建立縣、鄉鎮級農業生物應急防治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相對充足的應急防治物資??h植保植檢站負責全縣農業重大生物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通過信息網,與藥劑、藥械企業建立密切聯系,實行合同儲備。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要切實做好物資儲備,保障應急需要。

        6.4  技術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要建立農業生物災害應急長效專家咨詢機制,協助縣指揮部組建專家咨詢組,承擔全縣農業生物災害成因及其趨勢分析、預測和評估,指導全縣農業生物災害應急處置的技術工作??h植保植檢站負責對全縣農業有害生物檢疫檢驗、預警、抗性監測和防治進行技術指導??h農業農村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省內外農作物有害生物發生和防治信息,組織植保部門制訂防治技術預案,為指揮決策提供應急技術儲備。

        6.5  人員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和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要根據農業生物災害發生形勢,建立健全基層植保植檢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加強防治農業生物災害的人才培養,建立一支高素質、能有效應對農業生物災害的專業管理和技術隊伍。

        6.6  交通運輸保障

        在發生農業生物災害時,根據有關法律對植物檢疫危險性疫情實施封鎖措施的要求,上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在主要交通要道設立植物檢疫檢查站,對過往車輛裝載的貨物及其運輸路線進行檢查,發現攜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則必須經過檢疫除害處理后方可放行,防止疫區疫情擴散蔓延。

        6.7  體系建設保障

        加快重大病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通過幾年努力,在病蟲測報上達到規范化、網絡化、自動化、可視化,建立起以縣級區域分中心和區域監測站為骨干,鄉級病蟲測報站相配套覆蓋全縣的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的農業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

        6.8  社會動員保障

        在農業生物災害發生區,通過宣傳、培訓等多種形式向農民群眾廣泛宣傳災害的發生、危害、防治措施等,調動農民群眾對農業生物災害控制的積極性、主動性,為開展農業植物生物災害的聯防聯治奠定群眾基礎。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縣農業農村局和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要根據需要,組建防治專業隊伍,每年要分層次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防治專業隊員進行技術培訓,組織適當規模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應對農業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理能力。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培訓和教育農民,廣泛宣傳和普及農業有害生物防治知識,提高農業有害生物防治專業隊伍的業務水平。

        8  監督檢查與獎懲

        8.1  工作督導

        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所屬的農技推廣服務機構要根據應急防治預案要求,在轄區內開展督導工作,重點檢查控制災情的各種措施落實情況,包括指揮機構、預案、人員、資金、物資、技術到位情況和災害防治效果。在防治工作結束后,要寫出工作總結,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8.2  獎懲

        8.2.1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等的規定予以表彰或獎勵:

        及時提供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前兆信息,災害預報及時、準確,使農業生產免遭重大損失的;在執行應急預案任務時,組織嚴密,指揮得當,出色完成任務的;開展重大農業病蟲害防災、減災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的;在減災、防災、救災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在報告和處置農業有害生物災害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8.2.2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虛報、瞞報、假報、緩報災情,造成嚴重后果的;故意發布虛假的災害預報信息造成損失的;執行應急預案時,領導、指揮嚴重失誤或者不服從命令,使農業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負責救災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的;截留、挪用、貪污救災款物的;在救災工作中對報告和處置農業有害生物工作不力,造成有害生物傳播蔓延并導致農作物嚴重受災減產的。

        9  附則

        9.1  名詞解釋

        農業有害生物:指對我縣農業生產安全、生態環境、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易從境外、縣外大量遷飛或傳播進入我縣造成危害,或者在氣候、品種適宜條件下極易暴發流行的常規病原微生物、昆蟲、線蟲、蜱螨、鼠、兔和植物等。

        疫情:指全國植物檢疫對象及省、市、自治區補充檢疫對象、國外新傳入的和國內突發性危險性病、蟲、雜草的發生分布情況。

        檢疫性有害生物:指國家植物檢疫法規中規定的檢疫對象和各省、市、自治區補充規定的檢疫對象,以及對外簽訂的有關協定、協議、貿易合同中規定的應實施檢疫的病、蟲、草、鼠害。

        9.2  預案管理

        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適時對本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經專家論證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并發布。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業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9.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9.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0  附件

        10.1  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10.2  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專項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

        指  揮  長:張中暉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指揮長:楊文龍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梁朝軍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        員:楊云輝  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

                            周銀兵  縣發展改革局局長

                            楊永超  縣工信商務科技局局長

                            陳星星  縣民政局局長

                            張家云  縣財政局局長

                            周慶華  縣公安局副局長

                            馬    馳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劉    順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馬朝輝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劉永健  縣應急局局長

                            李紹祥  縣林草局局長

                            盛永昆  縣氣象局局長

                            羅    杉  縣供銷合作社主任

                            王勁鋒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李    燊  縣郵政公司總經理

                            高有壽  縣煙草公司經理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由錢曉東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李從榮同志任副主任。如指揮部成員發生人員變動,由相應人員自動替換。

        10.3  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處理應急技術專家組名單(每年由縣農業農村局根據人員變化情況確定)

        組  長:錢曉東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  員:馬楚云  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李從榮  縣植保植檢站站長

                      曹利民  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推廣研究員

                      張智凱  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劉永明  縣氣象局副局長

        10.4  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處理應急防治組名單(每年由縣農業農村局根據人員變化情況確定)

        組    長:錢曉東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副組長:李從榮  縣植保植檢站站長

        成    員:錢仕英  縣植保植檢站副站長

                        龐世堅  棟川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李    俊  光祿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張華安  前場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閆德順  彌興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關志琴  太平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白    凌  官屯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袁會清  大河口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何    濤  適中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李育祥  左門鄉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主任

        10.5  姚安縣農業生物災害處理應急物資保障組名單(每年由縣農業農村局根據人員變化情況確定)

        組  長:蔡曉波  縣財政局副局長

        成  員:王家誼  縣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錢曉東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徐建麗  縣民政局副局長

                      羅    生  縣供銷合作社副主任

                      張家云  縣應急局副局長



        姚安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畜牧業及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公眾健康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云南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省州《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姚安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國家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級別。

        1.3.1  Ⅰ級突發動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相鄰省份有10個以上縣(市、區)發生疫情;或本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發生疫情,或有10個以上縣(市、區)連片發生疫情;或在數個州(市)呈多發態勢。

        非洲豬瘟在15日內,2個以上(含)省級行政區發生疫情并流行。

        口蹄疫在14日內同時有5個以上州(市)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

        動物暴發瘋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繼續大面積擴散蔓延。

        農業部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動物疫情。

        1.3.2  Ⅱ級突發動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有2個以上州(市)發生疫情;或有20個以上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連片發生疫情。

        非洲豬瘟在15日內,在1個省級行政區內,1個以上(含)縣級行政區發生疫情。

        口蹄疫在14日內,有2個以上相鄰州(市)或者5個以上縣(市、區)發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并發生疫情。

        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20個以上縣(市、區)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在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發生,或我國尚未發生過的瘋牛病、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或發生。

        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類動物疫病呈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州(市),或其中的人畜共患病發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繼續擴散趨勢。

        農業農村部或省農業農村廳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動物疫情。

        1.3.3  Ⅲ級突發動物疫情

        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州(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市、區)發生疫情,或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在公路口岸、鐵路口岸和港口(空港、海港)進口的生豬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

        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州(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市、區)發生疫情,或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州(市)行政區域內5個以上縣(市、區)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州(市)行政區域內5個以上縣(市、區)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種、毒種發生丟失。

        州以上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1.3.4  Ⅳ級突發動物疫情

        非洲豬瘟在本省內發生。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新城疫、小反芻獸疫、豬高致病性藍耳病疫情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發生。

        二、三類動物疫病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呈暴發流行。

        縣以上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動物疫情。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業生產嚴重損失和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Ⅳ級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州級對應的《預案》執行。

        1.5  工作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切實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聯防聯控、形成防控合力。遵循預防為主,貫徹“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防控方針。按照“早、快、嚴、小”的要求,及早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置、減少損失。

        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姚安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建議。

        2.1.1  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擔任,縣人民政府分管農業農村(畜牧獸醫)的副縣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局長、縣衛生健康局長擔任副指揮長,縣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局長兼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應急指揮部關于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對本縣突發的Ⅳ級以上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疫情的重大決策,負責全縣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啟動和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預案,負責指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情況,決定向新聞媒體發布疫情信息和疫情處置情況,承擔處置重大動物疫情的日常工作,指導督促鄉鎮制定和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提出重大動物疫情監測方案、控制措施和對策,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需要確定,主要由縣紀委縣監委、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林草局、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縣融媒體中心等部門組成。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縣紀委縣監委:負責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單位及個人工作中的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報道指揮部授權發布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正確引導輿論,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和動物防疫知識普及工作。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各項防控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不與縣委縣政府保持一致,不積極配合、不履行職責以及應急處置工作中不按規定報告疫情、不及時報告防控工作進展情況等情形進行追責問責。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組織防疫人員開展疫病控制工作;負責疫情的監測、預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作出全面的評估,疫情發生時,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疫情;根據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對有關區域實行封鎖等建議;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提出啟動、停止疫情應急控制措施建議;組織對撲疫及補償等費用和疫情損失的評估。

        縣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國家儲備藥品保障支援疫區,協調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供給,維護有關防疫物資的市場價格秩序,配合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疫的基礎設施建設。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疫區、受威脅區內的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工作;協助做好設卡防堵等工作,防止疫病擴散。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所需的消毒藥品、醫療器械等銷售環節的綜合監督檢查等工作。

        縣公安局:密切注視疫情動態和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負責做好疫區封鎖、交通管制等工作,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理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城管綜合執法局):履行餐廚剩余物處置監管主體責任,負責餐廚剩余物的收集、運輸及無害化處理及監管職責,嚴禁餐廚剩余物流向養殖環節。

        縣民政局:負責對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統一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接收、分配國(境)內外各界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社會、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控。

        縣財政局:保證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并做好經費和捐助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制定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參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接觸病原微生物補助、工傷待遇政策。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人員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的公路運輸保障,確保安全、快速,防止疫病擴散。協助做好封鎖區動物及其產品的運送管理及公路、水路重大動物疫情的防堵等工作。

        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調派公務用車保障動物疫情應急處置人員開展疫源調查、疫情處置、病料采集送檢等工作需要。

        縣林草局: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的資源調查和觀測,組織專家分析和提出有關陸生野生動物的分布、活動范圍和遷徙動態等預警信息;組織開展對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發生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時,會同有關部門快速采取隔離控制等措施。

        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負責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期間做好肉類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負責對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防治技術資料的儲備,定期不定期開展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的宣傳與培訓。維護市場秩序。協助做好設卡防堵工作防止疫區染疫物資外流。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疫區內人員防護有關標準的制定和技術指導,以及高危人群的預防和醫學觀察、人間疫情的監測及處置等工作。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時,負責對參與處置動物疫情的人員的防護管理及技術保障。

        縣融媒體中心:根據重大動物疫情防治需要,做好宣傳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知識、部門采取的處置措施、防控進展等正面宣傳報道。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需要,組織做好相關工作。

        2.1.2  縣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工作部門及職責

        縣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部門,即辦公室、防治組、監管檢疫組、保障組、宣傳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負責按照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部署撲滅重大動物疫情工作,并督促縣、鄉有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2.1.2.1  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單位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及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職責: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具體是:①負責疫情的收集、匯總、分析、報告工作。②負責指揮部有關通告、報告等文件文稿的草擬、修改、完善、印發。③負責重大動物疫病防治保密措施的落實和監督工作。④負責疫情相關部門和重點地區之間的疫情通報和協調及疫情處置新聞發布稿的起草。⑤負責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備隊的組建、培訓和管理工作。⑥承辦領導小組及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2.1.2.2  防治組

        組長單位為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h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局長任組長,縣衛生健康局分管疾控中心的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縣衛生健康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

        職責:①組織專家組對重大動物疫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病料采集送檢,作出初步診斷,指導基層采取相應措施。②組織培訓鄉鎮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技術人員。③負責提出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所需疫苗、藥品、器械計劃。④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監測,嚴防疫情向人的傳播。⑤組織相關部門和社區共同做好疫區封鎖、隔離、消毒、緊急免疫、撲殺、無害化處理和設卡防堵等工作,加強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⑥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2.1.2.3  監管檢查組

        組長單位為縣市場監管局??h市場監管局局長任組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公安局、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林草局。

        職責:①負責對運輸環節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和動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根據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設立臨時防堵卡點,對過往的運輸工具實施檢查和消毒,防止疫區動物及其產品的外流。②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封鎖令關閉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打擊違法經營。③負責屠宰加工場所的檢疫監督工作,保證肉食品質量安全。④指導各鄉鎮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穩定。⑤對違法捕獵和經營野生動物人員進行監管和查處。⑥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2.1.2.4  保障組

        組長單位為縣財政局,縣財政局局長任組長。成員單位:縣發展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

        職責:①負責制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有關物資保障方案及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②負責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所需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用品、診斷試劑、消毒藥品等物資的采購供應。落實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所需的免疫、消毒、堵卡、撲殺、疫情調查及監測所需經費并及時撥付。③對防治資金進行監管,確保國家補償政策落到實處。④研究制定對疫情影響損失嚴重的企業和養殖大戶的扶持政策供政府決策。⑤做好疫情對與群眾密切相關產品的影響預測,必要時做好市場保障工作。⑥負責疫區受災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⑦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2.1.2.5  宣傳組

        組長單位為縣委宣傳部。由一位副部長任組長,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等單位。

        職責:①制定宣傳報道方案,及時提出宣傳報道的指導性意見。②指導和組織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做好防治知識與措施、相關法律法規、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重大決策和部署等方面的宣傳工作。③網上發布疫情處置措施、公告;對網絡輿情進行監管。④配合做好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新聞報道把關工作,防止誤傳誤報,引起社會恐慌。⑤組織新聞發布會。⑥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工作。

        2.2  日常管理機構

        縣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組織防疫監督有關人員開展疫病控制工作;負責疫情的監測、預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迅速對疫情作出全面的評估,疫情發生時,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疫情;根據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對有關區域實行封鎖等建議;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提出啟動、停止疫情應急控制措施建議;組織對撲疫及補償等費用和疫情損失的評估;組織對獸醫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負責組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并進行應急演練。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指導鄉鎮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鄉鎮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組織體系框架圖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圖

        3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預警和報告

        3.1  監測

        縣、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重大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工作質量。要組織畜牧、林業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

        3.2  預警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州、縣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重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發展趨勢,及時作出相應級別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預警級別。

        3.3  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3.1  責任報告單位

        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

        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

        縣人民政府;

        有關動物飼養、經營和動物產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各類動物診療機構、承擔畜禽保險的保險公司等相關單位。

        3.3.2  責任報告人

        執行職務的縣、鄉、村畜牧獸醫人員;境內執業獸醫;飼養、經營動物(收購、運輸、銷售畜禽)和生產、經營動物產品(屠宰、加工、銷售畜禽產品)的人員、承擔畜禽保險的保險公司現場核查工作人員。

        3.3.3  報告形式

        縣、鄉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疫情;其他責任報告單位和個人以電話或書面形式報告。

        3.3.4  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動物防疫)機構報告。當地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派人協助進行診斷,認定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向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報告,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應當在接到報告后的1小時內報縣人民政府及指揮部。并在2小時內將疫情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認定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確診,省級不能確診的,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5  報告內容

        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病的動物種類和品種、動物來源、臨床癥狀、發病數量、死亡數量、是否有人員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聯系方式等。

        4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和終止

        4.1  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突發Ⅲ級以上重大動物疫情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省州對應級別應急預案進行處置。發生突發Ⅳ級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置。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應急準備工作,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區域內發生,并服從縣重大動物疫情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4.2  應急響應

        確認發生Ⅳ級重大動物疫情后,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建議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撲滅工作。對超出縣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由縣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申請啟動州級應急響應機制。

        4.2.1  縣人民政府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發布封鎖令,對疫區實行封鎖。疫情由縣人民政府發布封鎖令,跨縣的疫情由州人民政府發布封鎖令;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撲殺染疫或相關動物,臨時征用房屋、場所、交通工具;封閉被動物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等緊急措施;組織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公安、交通等部門依法在交通要道設置臨時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按國家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做到及時主動,準確把握,規范有序,注重社會效果;組織鄉鎮、村開展群防群控;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2.2  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

        確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后,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疫情。必要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調查與處理,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評估,負責組織對應急處理工作的督導和檢查,開展有關技術培訓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動物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4.2.3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

        確認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指揮部報告疫情。必要時,向縣指揮部及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縣級應急預案的建議;組織縣、鄉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調查與處理。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組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專家委員會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級別;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緊急免疫或藥物預防、消毒;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對新發現的動物疫病,及時按國家規定,開展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培訓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動物防疫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群眾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組織專家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疫情、現場調查情況、疫源追蹤情況以及對撲殺動物、無害化處理、消毒、緊急免疫等措施的效果評價。

        4.2.4  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信息收集、報告和分析工作;組織進行疫病診斷和流行病學調查,向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報告結果,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按規定采集病料樣品,送省州級實驗室或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承擔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人員的技術培訓。

        4.2.5  鄉鎮人民政府

        疫情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在縣人民政府或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疫情處置技術規范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具體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4.2.6  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

        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應組織鄉、村技術人員對疫情處理進行技術指導,并組織技術人員做好轄區易感動物的緊急免疫注射。

        4.3  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確保參與疫情處理人員的安全。針對不同的重大動物疫病,特別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應急處理人員還應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如穿戴防護服,接種相應的疫苗,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

        4.4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下列條件:疫區內所有的動物及動物產品按規定處理后,經過該疫病的至少一個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Ⅰ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由農業農村部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終止應急措施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指揮部批準宣布。

        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由省農業農村廳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終止應急措施的建議,報省人民政府或省指揮部批準宣布,并書面報告農業農村部。

        Ⅲ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由州(市)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終止應急措施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或同級指揮部批準宣布,并書面報告省指揮部。

        Ⅳ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由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終止應急措施的建議,報縣人民政府或縣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并書面報告州指揮部和省指揮部。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可根據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技術力量或鄉鎮指揮部的請求,及時組織縣級專業技術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鄉鎮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  善后處理

        5.1  后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應包括:疫情基本情況、疫情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及實驗室檢測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結論;疫情處理經過、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針對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等,提出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評估報告上報縣人民政府,同時抄報上級畜牧主管部門,并經州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復核評估認定,方可解除疫情、恢復生產。

        5.2  獎勵

        縣人民政府對參加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進行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并對家屬進行撫恤。

        5.3  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撲滅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  災害補償

        按照國家有關重大動物疫病災害補償的規定,確定數額標準,按程序進行補償。補償的對象是為撲滅或防止重大動物疫病傳播受到牲畜或財產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補償標準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確定的標準或縣指揮部決定的標準執行。

        5.5  撫恤和補助

        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5.6  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措施。根據各種重大動物疫病流行的特點,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畜牧業生產。

        6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縣人民政府將積極組織協調畜牧、衛生、財政、發改、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應根據工作需要將電話、傳真、無線通信等通訊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范疇。

        縣融媒體中心和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使用的電話、電報、傳真、通訊頻率等給予優先保障及優惠。

        6.2  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6.2.1  應急隊伍保障

        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建立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預備隊伍由畜牧獸醫、衛生、公安、市場監管、民兵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且相對固定。

        6.2.2  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要優先安排緊急防疫物資的調運。

        6.2.3  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ㄈ诵蠊不疾。┑娜碎g疫情監測、病人和疑似病人的隔離救治、可疑者的醫學觀察等,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h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工作。

        6.2.4  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要參與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

        6.2.5  物資保障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應按照計劃建立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必要的藥品、疫苗、診斷試劑、器械、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應根據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并及時采購,科學保管。

        6.2.6  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提供資金保障。要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所需的疫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診斷、病料采集與送檢、消毒、隔離、封鎖、檢疫、撲殺及無害化處理經費以及人員防護、應急物資(如備用疫苗、消毒設備、消毒物資、人員防護用品)等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每年預算安排20萬元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專項經費,用于應急防疫物資儲備、疫情監測及相關人員防護物資儲備等開支。專項經費的使用由縣財政局和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制定管理辦法執行。如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疫情,實際資金需求與預算安排差距大的,縣財政局要及時提出追加預算方案報縣人民政府予以追加,以保證支出需要。

        縣財政局在保證專項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專項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縣人民政府將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獸醫行政管理人員、畜牧獸醫技術人員、衛生醫務人員、林業技術人員、財政管理人員等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開展動物疫病診斷、防控、防治藥物等技術的儲備。

        6.4  培訓和演習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縣衛生健康局要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的成員進行系統培訓。培訓內容包括:①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包括免疫、流行病學調查、診斷、病料采集與送檢、消毒、隔離、封鎖、檢疫、撲殺及無害化處理等措施;②動物防疫法律、法規;③個人防護知識;④治安與環境保護;⑤工作協調、配合要求。

        在沒有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情況下,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縣衛生健康局要根據需要有計劃地舉行演習,確保預備隊撲滅疫情的應急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

        6.5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各職能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知識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  各類具體工作預案的制定

        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根據本預案,可根據動物防疫需要制定控制和撲滅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各種不同重大動物疫病的應急預案,并根據形勢發展要求及時進行修訂。

        縣衛生健康局、縣林草局要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制訂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備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鄉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8  附則

        8.1  有關名詞術語說明

        重大動物疫情:指陸生、水生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傳播迅速,導致動物發病率和死亡率高,給養殖業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可能對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具有重要經濟社會影響和公共衛生意義。

        我國尚未發現的動物疫?。褐腐偱2?、非洲馬瘟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生過的動物疫病。

        我國已消滅的動物疫?。褐概N?、牛肺疫等在我國曾經發生過,但已撲滅凈化的動物疫病。

        暴發:指一定區域內,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疫點:患病動物所在的地點劃為疫點,一般指患病動物所在的飼養場(戶)或屠宰場、經營單位。

        疫區:以疫點為中心的一定范圍內的區域,疫區劃分時要考慮當地的飼養環境、天然屏障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脅區:疫區外一定范圍內的區域。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預案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局牽頭制定,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印發實施。

        預案要定期評審,并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各鄉鎮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報縣農業農村(畜牧獸醫)局備案。

        8.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重大動物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9  附件

        9.1  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

        9.1.1  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組建。預備隊由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牽頭組建。預備隊由下列人員組成。

        獸醫專業人員:包括獸醫行政人員、臨床診斷技術人員、動物免疫人員、動物檢疫人員、動物防疫監督人員、動物疫病檢驗化驗人員;

        消毒、撲殺處理輔助人員;

        公安人員(民兵);

        衛生防疫人員;

        其他方面人員。

        9.1.2  任務。負責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具體實施有關疫情處理工作。

        9.1.3  培訓。預備隊組成后,應對預備隊員進行系統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動物疫病知識,包括流行病學、臨床癥狀、病理變化、檢疫檢驗要點等。

        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疫病知識。包括①技術知識:病料采集及送檢,免疫注射、消毒、疫情監測等;②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的劃分和管理;③隔離、封鎖、撲殺及無害化處理;④動物防疫法律、法規;⑤監督檢查站的設立與工作開展;⑥其他相關知識,包括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及配合要求等。

        培訓時間每年培訓不少于1次,2—3天。

        9.2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報告

        9.2.1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發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立即赴現場進行診斷,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疫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9.2.2  疫情報告形式: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在報告、傳遞緊急疫情時,應當以電話或傳真形式,并同時將書面材料以最快的形式上報。

        9.2.3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疫情報告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病品種、日齡、死亡數、臨床癥狀、實驗室診斷初步結果、養禽戶的生產和免疫接種情況;已采取的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聯系方式。

        9.2.4  疫情報告程序:發生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動物衛生監督)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初步確認;同時,分別向同級和州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報告。州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要將疫情逐級上報至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

        9.3  非洲豬瘟疫情報告

        9.3.1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發生或疑似非洲豬瘟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立即赴現場進行診斷,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疫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9.3.2  疫情報告形式: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在報告、傳遞緊急疫情時,應當以電話或傳真形式,并同時將書面材料以最快的形式上報。

        9.3.3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疫情報告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病品種、日齡、死亡數、臨床癥狀、實驗室診斷初步結果、畜禽飼養戶的生產情況,已采取的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聯系方式。

        9.3.4  疫情報告程序:發生可疑非洲豬瘟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動物衛生監督)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初步確認;同時,分別向同級和州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報告。州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要將疫情逐級上報至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

        9.4  口蹄疫疫情報告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發生或疑似口蹄疫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報告。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鄉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應立即赴現場進行診斷,并提出處理意見,采取防疫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9.4.1  疫情報告形式。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按照農業部《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有關要求以最快速度報告疫情。

        9.4.2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疫情報告的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病品種、日齡、死亡數、臨床癥狀、實驗室診斷初步結果、養殖戶的生產和免疫接種情況,已采取的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聯系方式。

        9.4.3  疫情報告程序。發生可疑口蹄疫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動物衛生監督所)報告,縣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初步確認。同時,分別向同級和州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報告,州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要將疫情逐級上報至省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

        9.5  封鎖

        由所在地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9.5.1  封鎖令發布: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同級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鎖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發布封鎖令。

        9.5.2  封鎖的實施:對疫區進行封鎖,并對疫點、疫區、受威脅區采取不同的處理措施。

        9.5.3  封鎖令的解除:疫點內所有動物及動物產品按規定處理后,在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所的監督下,進行徹底消毒,在最后一頭(只)病畜(禽)處理后21天內沒有新發病例的,經縣動物防疫監督人員審驗,認為可以解除封鎖時,由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發布封鎖令的政府解除封鎖。疫區解除封鎖令后,要繼續對該區域進行疫情監測。

        9.6  撲殺及無害化處理

        9.6.1  撲殺。在充分考慮動物福利的前提下,應盡可能減少對飼養場所環境的污染,實施無放血撲殺,可采用電擊、投藥、靜脈注射等方法。

        9.6.2  掩埋地點。選擇遠離住宅、農牧場、水源、草原及道路且干燥的地方,避開山洪沖刷。

        9.6.3  挖坑??拥拈L度和寬度以能容納所撲殺尸體考慮,坑深堆放尸體后尸體表層離地面不得少于1.5—2米。

        9.6.4  掩埋??拥卒?—5厘米石灰后放入尸體,并將捆尸繩索等污染物品拋入,再鋪2—5厘米石灰,填土夯實。

        9.6.5  焚燒。應在焚尸坑或焚尸爐中進行,但必須焚燒完全。

        9.7  職業暴露人員的防護

        一級防護:①戴16層棉紗口罩(使用4小時后消毒更換),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乳膠手套。②對疫點周圍3公里范圍內的病畜禽撲殺和無害化處理,進行預防性消毒人員還應帶防護眼鏡,穿長筒膠鞋,戴橡膠手套。③每次實施防治處理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二級防護:①穿普通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層防護服,帶防護眼鏡和防護口罩(離開污染區后更換),戴橡膠手套,穿鞋套,進行病畜禽撲殺時應穿長筒膠鞋。②每次實施防治處理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三級防護:除按二級防護要求外,將口罩、防護眼鏡換為全面型呼吸防護器。

        9.8  消毒

        9.8.1  消毒前的準備

        消毒前必須清除污物、糞便、飼料、墊草等;消毒藥品必須選用對相應病原體有效的氫氧化鈉、甲醛(福爾馬林)、碳酸鈉、碘制劑、氯制劑等;備有噴霧器、消毒車輛、消毒防護器械(防護服、口罩、手套、防護靴等)、消毒容器等。

        9.8.2消毒

        設施設備的消毒,可采用熏蒸等方式消毒;圈舍、場地、車輛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噴灑等的方式消毒;飼料、墊料等可采用深埋發酵或焚燒處理等方式消毒;糞便等可采用堆積密封發酵或焚燒處理等方式消毒;飼養、管理等人員可采用沐浴消毒,飼養、管理人員的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體,可采用浸泡、高壓滅菌等處理方式消毒;疫點內辦公區、飼養人員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場所可采用噴灑的方式消毒;對屠宰加工、貯藏等場所的消毒可采用相應的方式進行,并避免造成有害物質的污染。

        9.9  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及管理

        9.9.1  應急物資儲備種類

        資金儲備??h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治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每年預撥20萬元作為儲備資金,其中10萬元用于專項應急儲備,10萬元用于物資儲備,由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統一調配使用。各鄉鎮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項經費,并負責及時撥付。

        疫苗儲備??谔阋咭呙?、高致病禽流感疫苗、小反芻獸疫苗、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疫苗(除保障春秋季畜禽存欄集中免疫需要外)長期儲備各2萬頭只劑量。

        診斷試劑。診斷試劑應隨時有足量貯備。

        消毒藥品。氫氧化鈉、福爾馬林、碳酸鈉、碘制劑、氯制劑等消毒藥品。

        消毒設備。適用于各種情況下消毒的各類型電動消毒噴霧機、動力消毒噴霧機、手動噴霧機等。

        防護用品。透氣性連體防護服、塑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各型號注射器、各種采樣器材等。

        運輸工具。密封運輸車、防疫車等。

        通訊工具。移動電話、車載電話、對講機等。

        9.9.2  管理辦法

        應急經費建立專項賬戶,嚴格??顚S?。

        應急物資儲備于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物資儲備庫。

        應急物資儲備由縣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統一調配。

        應急物資根據有效期進行適時增換,保證應急物資處于有效的狀態。

        應急物資僅用于控制和撲滅重大疫情,不得挪用。


        姚安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目的

        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確保能及時提供財政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有序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工作原則

        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反應及時,保障有力。

        1.3  預案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要求,按照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額的1%—3%編制預備費。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2  組織指揮體系

        縣財政局是全縣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應急保障協調小組),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保證??顚S?,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3  預警監測和報告

        3.1  預警監測

        縣財政局要實現與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

        3.2  信息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部門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程序

        4.1.1  縣財政局主管股室接到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部門報告后,立即著手進行信息收集并進行初步評價和判斷、研究提出具體建議。

        4.1.2  縣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4.1.3  突發公共事件對本區域產生重大影響,需要上級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縣財政局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建議,由縣人民政府向上級財政部門報告。

        4.2  啟動標準

        4.2.1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2.2  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4.2.3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部門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提出需要財政應急保障的事項,由縣財政部門研究提出應急保障措施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緊急情況下,縣財政部門可根據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撥付資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3  財政收入政策

        4.3.1  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4.3.2  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屬于中央、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報告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4.3.3  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3.4  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由同級財政負擔。

        4.4  財政支出政策

        4.4.1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資金,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部門提出,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

        4.4.2  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4.4.3  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4.4  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4.4.5  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確?;A“三?!敝С鐾?,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4.6  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應急專項資金、預備費、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等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方的補助。緊急情況下,縣財政部門可根據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5  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縣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4.6  資金撥付

        4.6.1  縣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4.6.2  對有關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4.6.3  對下級財政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4.6..4  緊急情況下,縣財政局可根據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先辦理撥款,再補辦相關手續。

        5  后期處置

        5.1  監督檢查

        5.1.1  縣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顚S?,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1.2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部門監督、檢查。

        5.1.3  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  總結評估

        5.2.1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縣財政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2.2  縣財政部門應按照上級財政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本地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落實上級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等情況,由上級財政部門及時對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的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

        5.3  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發布,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州、縣的有關規定執行。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

        本預算由縣財政局制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預案因法律法規發生變更、相關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或者發生突發財政公共事件后經總結評估,存在需要修訂情形的,將適時修訂并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6.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姚安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堅持快速響應、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債務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維護我縣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地方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1.2  工作原則

        1.2.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做好財政改革發展工作的“綱”和“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債務和隱性債務風險的決策部署上來,進一步落實政府管控債務規模、規范債務管理、防范化解債務風險的主體責任。

        1.2.2  分級負責

        縣人民政府對全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負其責,并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的實施??绮块T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由相關部門協商處理。

        1.2.3  及時應對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對政府債務風險的監控,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妥善處置風險事件。

        1.2.4  依法處置

        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應當依法依規,尊重市場化原則,充分考慮并維護好各方合法權益。

        1.2.5  保密原則

        處置政府債務風險突發事件,應保守國家秘密,對于涉及到秘密以上(含秘密)的事項應嚴格遵守保密法規,不得泄密。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云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云政辦發〔2016〕10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等3個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4〕73號)、《楚雄州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楚政辦函〔2018〕40號)和《姚安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經或者可能無法按期支付政府債務本息,或者無力履行或有債務法定代償責任,容易引發財政金融風險,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本預案所稱政府債務,是指清理甄別認定的財政部監測平臺系統中政府隱性債務、云南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中政府性債務、其他未被認定的政府隱性債務。

        本預案適用于縣本級、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各部門舉借政府債務的國家機關、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有債部門)。有債部門名單及債務金額以云南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財政部監測平臺系統及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名單和金額為準。

        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對象包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1.4.1  政府債務風險事件

        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指省人民政府代我縣發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專項債券還本付息出現違約。

        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指財政部認定的監測平臺系統中政府隱性債務還本付息出現違約。

        其他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指除云南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財政部監測平臺系統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出現違約。

        1.4.2  或有債務風險事件

        政府提供擔保的債務風險事件:指由企事業單位舉借、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擔保的存量或有債務出現風險,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擔保責任或相應民事責任卻無力承擔事件。

        政府承擔救助責任的債務風險事件:指企事業單位因公益性項目舉借、由非財政性資金償還,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擔償債或擔保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出現風險,政府為維護經濟安全或社會穩定需要承擔一定救助責任卻無力救助事件。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設立政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為非常設機構,負責領導全縣政府債務日常管理工作。當轄區內出現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時,根據需要轉為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

        2.2  部門職責

        2.2.1  財政部門是政府債務的歸口管理部門,承擔本級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負責債務風險日常監控和定期報告,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措施方案。

        2.2.2  債務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是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負責定期梳理本行業政府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2.3  發展改革部門根據本地區債務風險等級負責評估本地區投資計劃和項目,根據應急需要及時調整投資計劃,根據全縣債務率合理組織申報新增專項債券,牽頭做好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

        2.2.4  組織人事部門要建立債務風險有關償債責任人和監督責任人誡勉談話機制,將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領導干部考核范圍。

        2.2.5  監察機關負責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

        2.2.6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牽頭做好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配合開展風險處置工作,牽頭做好銀行貸款、信托、非法集資等風險處置工作。

        2.2.7  審計部門負責對政府債務風險事件開展審計,明確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2.8  其他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債務風險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實政府債務償還化解責任。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  預警監測

        根據上級財政部門對全縣做出的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到風險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全縣各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將政府及其部門與其他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后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范圍,防范財政風險。全縣各部門應當定期排查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

        3.2  分析排查

        縣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并加強政府債務監管方式和手段,根據全縣一般債務、專項債務、或有債務、政府隱性債務、其他債務等情況,定期考核評估各鄉鎮及縣級各部門債務風險狀況。列入債務高風險的鄉鎮及部門,要認真分析部門、行業風險情況,排查需要重點關注的債務風險點,加大償債力度,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鄉鎮及部門,要合理控制債務余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

        3.3  信息報告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應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事件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

        3.3.1  政府債務風險事件報告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預計在采取統籌本級財力并處置政府資產等措施后仍無法按期足額支付到期政府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2個月以上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并抄送財政部門,縣財政局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通報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發生突發或重大情況,縣級政府可直接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抄送上級財政部門。

        3.3.2   或有債務風險事件報告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預計無法按期足額支付或有債務本息的,應當提前1個月以上向本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經財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確認無力履行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后,由縣人民政府在采取有關措施的同時向上級政府報告,并抄送上級財政部門,縣財政局在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將有關情況通報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3.3  報告內容

        包括預計發生違約的地方政府債務類別、債務人、債權人、期限、本息、原定償還安排等基本信息,風險發生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損失,已采取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3.3.4  報告方式

        一般采取書面報告形式。緊急情況下可采取先電話報告、后書面報告的方式。

        3.4  分類處置

        3.4.1  政府性債務

        對政府債券,政府依法承擔全部償還責任。

        3.4.2  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

        對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債務,經政府、企事業單位、債權人、債務人協商一致,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三篇合同中第六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等有關規定分類處理。

        債權人同意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的,政府不得拒絕相關償還義務轉移,并應承擔全部償還責任。政府應當通過預算安排、資產處置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償還到期政府債務本息。

        債權人不同意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的,仍由原債務人依法承擔償債責任,對應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由省人民政府統一收回。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3.4.3  存量或有債務

        存量擔保債務。存量擔保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按照《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規定,除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政府及其部門出具的擔保合同無效且不承擔償債責任,僅依法承擔適當民事賠償責任,但最多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擔保額小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1/2的,以擔保額為限。

        具體金額由政府、債權人、債務人參照政府承諾擔保金額、財政承受能力等協商確定。

        存量救助債務。存量救助債務不屬于政府債務。對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政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施救助,但保留對債務人的追償權。

        3.4.4  新發生的違法違規擔保債務

        對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施行以后各部門違法違規提供擔保承諾的債務,參照存量或有債務、存量擔保債務依法處理。嚴禁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違法違規新增擔保舉借債務,如有違法違規舉借債務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4.5  債務風險事件級別

        按照政府債務風險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等情況,債務風險事件級別劃分為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當政府債務風險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照較高一級處置,防止風險擴散;當政府債務風險事件等級隨時間推移有所上升時,按照升級后的級別處置。政府債務風險事件監測主體為縣人民政府。

        3.4.5.1  Ⅰ級(特大)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①省人民政府代我縣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到期本息兌付出現違約;

        ②縣級或全縣4個以上的部門無法償還地方政府債務本息,或者因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必要的保工資、保運轉、?;久裆С觯ㄒ韵潞喎Q“三?!敝С?,參照財政部范圍和標準確定);

        ③縣級或全縣15%以上的鄉鎮人民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④全縣地方政府債務本金違約金額占同期本地區政府債務應償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違約金額占同期應付利息10%以上;

        ⑤縣人民政府需要認定為Ⅰ級債務風險事件的其他情形。

        3.4.5.2  Ⅱ級(重大)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①省人民政府代我縣發行的政府債券連續3次以上出現流標現象;

        ②縣級或全縣3個以上的部門無法支付政府債務本息,或者縣級因兌付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③縣級或全縣3個以上部門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縣級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④政府債務本金違約金額占同期本地政府債務應償本金5%以上(未達到10%),或者利息違約金額占同期應付利息5%以上(未達到10%);

        ⑤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重大群體性事件,影響極為惡劣;

        ⑥縣人民政府需要認定為Ⅱ級債務風險事件的其他情形。

        3.4.5.3  Ⅲ級(較大)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①縣級或全縣2個以上部門無法支付政府債務本息,或者縣級因兌付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②全縣2個以上部門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者縣級因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③政府債務本金違約金額占同期本地政府債務應償本金1%以上(未達到5%),或者利息違約金額占同期應付利息1%以上(未達到5%);

        ④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較大群體性事件;

        ⑤縣人民政府需要認定為Ⅲ級債務風險事件的其他情形。

        3.4.5.4  Ⅳ級(一般)債務風險事件,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①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償還政府債務本息實質性違約,或因縣級兌付政府債務本息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②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表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或因縣級履行上述責任導致無法保障“三?!敝С?;

        ③因到期政府債務違約,或者因政府無法履行或有債務的法定代償責任或必要救助責任,造成群體性事件;

        ④縣人民政府需要認定為Ⅳ級債務風險事件的其他情形。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

        全縣各級、各部門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要加強日常風險管理,按照財政部《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分類處置指南》,妥善處理政府債務償還問題。同時,要加強財政資金流動性管理,避免出現因流動性管理不善導致政府債務違約。對因無力償還政府債務本息或無力承擔法定代償責任等引發風險事件的,根據債務風險等級,相應及時實行分級響應和應急處置。

        4.1.1  Ⅳ級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響應

        ①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轉為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對風險事件進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立足自身化解債務風險。

        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一般債務違約的,在保障“三?!敝С銮疤嵯?,可采取調減投資計劃、統籌各類結余結轉資金、調入政府性基金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或預備費等方式籌措資金償還,必要時可處置政府資產。對政府提供擔?;虺袚匾戎熑蔚幕蛴袀鶆?,政府無力承擔相應責任時,也按照上述原則處理。

        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專項債券對應項目收入作為償債來源的專項債務,因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造成債務違約的,在保障部門基本運轉和履職需要的前提下,應采取調入項目運營收入、調減債務單位行業主管部門投資計劃、處置部門和債務單位可變現資產、調整部門預算支出結構、扣減部門經費等方式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對部門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債務,政府無力承擔相應責任時,也按照上述原則處理。

        因債權人不同意變更債權債務關系或不同意置換,導致存量政府債務無法在規定期限內依法轉換成政府債券的,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變,由債務單位通過安排單位自有資金、處置資產等方式自籌資金償還。若債務單位無力自籌資金償還,可按照市場化原則與債權人協商進行債務重組或依法破產,政府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對政府或有債務,也按照上述原則處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出現債務風險事件后,在恢復正常償債能力前,除國家確定的重點項目外,原則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資項目。在建政府投資項目能夠緩建的,可暫停建設,騰出資金依法用于償債。

        ②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或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認為確有必要時,可以啟動財政重整計劃??h級年度一般債務付息支出超過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的,或者專項債務付息支出超過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0%的,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或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啟動財政重整計劃。

        ③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應當將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處置結果上報縣人民政府,并抄送縣財政局。

        4.1.2  Ⅲ級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響應

        除采?、艏墏鶆诊L險事件應對措施外,還應當采取以下升級應對措施:

        ①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轉為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將債務風險情況和應急處置方案專題向上級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報告。

        ②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密切關注事態變化,加強政策指導,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通報風險處置情況,指導支持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③縣本級償還省人民政府代發的到期政府債券(包括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有困難的,可申請由上級財政先行代墊償還,事后按照當期債券票面利率的2倍折成日息計算加收滯納金一并扣回。

        ④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應當將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處置結果上報縣人民政府,并抄送縣財政局,縣人民政府依實際情況逐級將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和處置結果上報上級人民政府,并抄送上級財政部門。

        4.1.3  Ⅱ級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響應

        除采?、艏?、Ⅲ級債務風險事件應對措施外,還應當采取以下升級應對措施:

        ①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轉為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匯總有關情況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動態監控風險事件進展,指導和支持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化解債務風險。

        ②各部門統籌財力并依法處置政府資產仍無法解決到期債務償債缺口并且影響部門正常運轉或經濟社會穩定的,可以向縣債務應急領導小組申請臨時救助,申請內容主要包括債務風險情況說明、已采取的應急措施、需政府幫助解決的事項等。

        ③縣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救助申請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立即啟動責任追究程序。

        ④縣人民政府適當扣減Ⅱ級債務風險事件涉及鄉鎮和部門的新增政府債券規模。

        ⑤縣債務應急領導小組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落實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措施,跟蹤債務風險化解情況。

        4.1.4  Ⅰ級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響應

        除采?、艏?、Ⅲ級、Ⅱ級債務風險事件應對措施外,還應當采取以下升級應對措施:

        ①縣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及時將債務風險情況和應急處置方案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

        ②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應建立債務風險處置信息定期向縣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的機制,重大事項必須立即報告。

        ③縣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請縣人民政府通報Ⅰ級債務風險事件涉及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名單,啟動債務風險責任追究機制。

        ④縣人民政府暫停Ⅰ級債務風險事件涉及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新增政府債券的資格。

        4.2  政府財政重整計劃

        實施政府財政重整計劃必須依法履行有關程序,保障“三?!敝С?,要注重與金融政策協調,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不得因為償還債務本息影響政府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財政重整計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4.2.1  拓寬財源渠道。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加大清繳欠稅欠費力度,確保應收盡收。落實國有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資源性收入。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財稅優惠政策之外,可暫停其他財稅優惠政策,待風險解除后再行恢復。

        4.2.2  優化支出結構。財政重整期內,除必要的“三?!敝С鐾?,視債務風險事件等級,政府其他財政支出應當保持“零增長”或者大力壓減。一是壓縮基本建設支出。不得新批政府投資計劃,不得新上政府投資項目;不得設立各類需要政府出資的投資基金等,已設立的應當制定分年退出計劃并嚴格落實。二是壓縮政府公用經費。實行公務出國(境)、培訓、公務接待等項目“零支出”,大力壓縮政府咨詢、差旅、勞務等各項支出。三是控制人員福利開支。機關事業單位暫停新增人員,必要時采取核減機構編制、人員等措施;暫??h、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各項補貼政策,壓減直至取消編制外聘用人員支出。四是清理各類對企事業單位的補助補貼。暫?;蛉∠h、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出臺的各類獎勵、對企業的政策性補貼和貼息、非基本民生類補貼等。五是調整過高支出標準,優先保障國家出臺的教育、社保、醫療、衛生等重大支出政策,地方支出政策標準不得超過國家統一標準。六是暫停土地出讓收入各項政策性計提。土地出讓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應全部用于償還債務。

        4.2.3  處置政府資產。指定機構統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門擁有的各類經營性資產、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國有股權等,結合市場情況予以變現,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4.2.4  申請臨時救助。采取上述措施后,縣級財政收支仍難以平衡的,可以按照《云南省財政臨時救助辦法》規定的有關程序向上一級政府申請臨時救助,包括但不限于:代償部分政府債務,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減免部分專項轉移支付配套資金。待財政重整計劃實施結束后,在規定的還款時限內及時足額歸還。

        4.2.5  加強預算審查。實施財政重整計劃以后,涉及財政總預算、部門預算、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政府債務等事項,在依法報縣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審查批準的同時,必須報上級政府備案。

        4.2.6  改進財政管理??h級應當實施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妥善安排財政收支預算,嚴格做好與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政策措施的銜接。

        4.3  輿論引導

        根據處置債務風險事件的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或其債務風險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跟蹤和研判輿情,健全新聞發布制度,指定專門的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4.4  應急終止

        政府債務風險得到緩解、控制,政府實現財政重整目標,經上級政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或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應急措施。

        5  后期處置

        5.1  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記錄及總結

        在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應當詳盡、具體、準確地做好工作記錄,及時匯總、妥善保管有關文件資料。應急處置結束后,要及時形成書面總結,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和上級政府報告。

        5.2  評估分析

        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及財政部門要對債務風險事件應急處置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債務風險事件形成原因、應急響應過程、應急處置措施、應急處置效果以及對今后債務管理的持續影響等。有關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應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啟動應急響應的政府應當保持應急指揮聯絡暢通,有關部門應當指定聯絡員,提供單位地址、辦公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等多種聯系方式。

        6.2  人力保障

        縣人民政府要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隊伍建設,提高有關人員政策理論、日常管理、風險監測、應急處置、輿情應對等業務能力。啟動應急響應的有關政府應當部署有關部門安排人員具體落實工作。財政部門要設立專職機構和人員管理政府債務。

        6.3  資源保障

        發生政府債務風險事件的,政府要統籌本級財政資金、政府及其部門資產、政府債權等可償債資源,為償還債務提供必要保障。

        6.4  安全保障

        應急處置過程中,對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時控制、妥善處理;遵守保密規定,對涉密信息要加強管理,嚴格控制知悉范圍。

        6.5  技術儲備與保障

        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可根據需要,建立咨詢機制,抽調有關專業人員組成債務風險事件應急專家組,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法律等方面支持。

        6.6  責任追究

        6.6.1違法違規責任范圍

        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的下列行為:

        政府債務余額超過經批準的本地政府債務限額;

        政府及其部門通過發行政府債券以外的方式舉借政府債務,包括但不限于通過企事業單位舉借政府債務;

        舉借政府債務沒有明確的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

        政府或其部門違反法律規定,為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

        政府債務資金沒有依法用于公益性資本支出;

        增加舉借政府債務未列入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批準;

        未按照規定對舉借政府債務的情況和事項作出說明、未在法定期限內向社會公開;

        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②違反《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的下列行為:

        政府及其部門在預算之外違法違規舉借債務;

        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

        政府及其部門挪用債務資金或違規改變債務資金用途;

        政府及其部門惡意逃廢債務;

        債務風險發生后,隱瞞、遲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有關情況;

        其他違反財政部等部門制度規定的行為。

        6.6.2  追究機制響應

        發生Ⅳ級以上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后,應當適時啟動債務風險責任追究機制,政府應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問責;人民銀行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責。

        6.6.3  責任追究程序

        ①縣債務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政府債務風險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開展專項調查或專項審計,核實認定債務風險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形成調查或審計報告,報縣人民政府審定。

        ②有關任免機關、監察機關、銀監部門根據有關責任認定情況,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③縣人民政府將政府債務風險處置納入黨政主要領導政績考核和縣對部門綜合績效考核范圍。對實施財政重整的,視債務風險事件形成原因和時間等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屬于主要領導任期內舉借債務形成風險事件的,在終止應急措施之前,主要領導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屬于已經離任的領導責任的,監察機關應當依紀依法追究其責任。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財政局制訂,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實施后,縣財政局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宣傳、培訓,加強業務指導,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要制定本單位債務風險應急預案,并報送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7.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實施的應急預案(姚政辦函〔2018〕41號)同時廢止。

        8  附錄

        8.1  名詞解釋

        一般債務:包括政府一般債券、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債務、清理甄別認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一般債務,一般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一般債務主要用于純公益性項目建設支出。

        專項債務:包括政府專項債券、清理甄別認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專項債務,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項債務主要用于有一點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建設支出。

        政府或有債務:包括政府提供擔保債務和政府承擔救助責任債務。政府提供擔保債務指由企事業單位舉借,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擔保的存量或有債務,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擔保責任或相應民事責任;政府承擔救助責任債務指企事業單位因公益性項目舉借,由非財政性資金償還,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擔償還或擔保責任的存量或有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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