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和代碼
事項名稱: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歷教育、學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變更、終止審批。
代碼:01517448—4。
二、受理范圍
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同時具備師范類畢業和教師資格證。
三、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第十七條 審批機關對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權限,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教育行政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應當為民辦學校及其教師、職員、受教育者提供同等的機會。
四、實施機關
姚安縣教育局教育股。
五、審批條件
1.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備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2.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本地教育的需求,具備教育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執行。
六、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七、受理地點
姚安縣教育局教育股。
八、申請材料
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辦材料,含申辦報告,資格證明,資產及經費來源,場地證明,學校規章及發展規劃,擬任校長、擬聘教師資格證明等。
九、審批時限
90個工作日內。
十、審批收費及依據
免費。
十一、咨詢
咨詢地點:姚安縣教育局教育股。
咨詢人:余發勇。
咨詢電話:0878-5711652。
十二、辦事程序
1. 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辦材料,含申辦報告,資格證明,資產及經費來源,場地證明,學校規章及發展規劃,擬任校長、擬聘教師資格證明等。
2. 教育局組織人員對辦學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達到要求的以書面形式作出批準決定,送達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說明理由。
3. 對正式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